各部门:
根据学校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关于调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将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负责的科研类成果认定及考核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1.2021年12月15日至31日,个人登录新科研系统(内网),按照《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人员帮助手册》,录入本年度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信息,并上传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2.2022年2月10日前,各部门科研系统管理员,登录新科研系统(内网),按照《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秘书帮助手册》,对个人提交的科研成果扫描件与系统录入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对录入出现的问题进行退回,个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3.2022年2月21日,学校科研审核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各类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复核确认之前产生的科研成果可随时录入新科研系统并初审。
4.2022年2月27日前,反馈各部门无异议后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