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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

二、鉴定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参考附件)。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教育教学课题成果”等字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装订格式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附件5)单独活页可夹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6。

四、结题鉴定方式

(一)通讯鉴定:由科技与规划发展处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7)“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五、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请课题主持人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2份)、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报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请课题主持人将上述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齐丽雅平台邮箱(邮件主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3.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课题研究尚未完成,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申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不再受理结题事项。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二)报送时间

1.供专家审核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5月29日;根据同行专家建议修改后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电子版请于2020年5月28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齐丽雅   联系电话:17860910338   地址:北区立德楼923室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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