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院修订“双高”《建设方案》和新制《任务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原定2月4日(庚子年正月十一)集中封闭办公推迟,集中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寒假期间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2月3日(正月初十)之前
1.各项目组的主要工作:
(1)按照1月18日提交的本组《工作计划》(1月18日—2月3日)继续推进工作。(责任部门:各项目组)
(2)各项目组依据学院各部门提交的《双高建设任务表》(附件1),由项目组负责人亲自组织专题研讨,通过遴选,可归口到本项目的建设任务,写入《建设方案》;对未进入遴选的,简要说明原因。(责任部门:各项目组)
(3)各项目组自主决定网络集中研讨、交流《建设方案》《任务书》修订工作的时间、形式,完成《建设方案》第二稿、《任务书》第一稿。(责任部门:各项目组、财务处)
(4)各项目组于2月3日(正月初十)晚22:00之前将《建设方案》第二稿、《任务书》第一稿提交至双高办高荣侠邮箱。(责任部门:各项目组)
2.已纳入363专业群规划的系院、未纳入363专业群规划的系院、未承担双高建设任务的处室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月3日(正月初十)22:00前:将《***专业(群)建设方案》电子版发送至双高办高荣侠邮箱。(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二、2月4日(正月十一)—2月8日(正月十五)
1.双高办编辑完成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汇总稿Ⅰ),发至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专项工作组组长邮箱。(责任部门:双高办、财务处)
2.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审阅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汇总稿Ⅰ),填写各项目组反馈意见一览表(附件2),修改建议要简洁、具体,并于2月8日(正月十五)晚22:00之前将反馈表发至双高办高荣侠邮箱。(责任部门: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双高办、各项目组组长、财务处)
3.为确保各项目组之间、项目组与专业群之间相关联的建设任务内容“前后一致”“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双高办对各项目组提报的《建设方案》进一步梳理,并根据学院双高《建设方案》(汇总稿Ⅰ)的反馈意见,汇总后于2月8日(正月十五)晚22:00之前统一反馈至各项目组。(责任部门:双高办、财务处)
三、2月9日(正月十六)—2月19日(正月廿六)
1.2月10日(正月十七)晚22:00之前,各项目组依据反馈意见完善《建设方案》第三稿、《任务书》第二稿,并发至双高办高荣侠邮箱,双高办汇总后提交校外专家审阅。(责任部门:各项目组、财务处、双高办)
2.2月16日(正月廿三)之前,各项目组根据校外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责任部门:各项目组、财务处、双高办)
3.2月19日(正月廿六)之前,各项目组完成《建设方案》第四稿、《任务书》第三稿。(责任部门:各项目组、财务处、双高办)
四、2月20日—2月29日
1.适时召开《建设方案》《任务书》工作研讨和调度会(疫情防控结束)。(责任部门: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2.双高办组织《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的通稿和校对工作,编辑完成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汇总稿Ⅱ)。(责任部门:双高办、财务处、各项目组)
3.双高办将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汇总稿Ⅱ)提交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阅。(责任部门: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双高办、财务处)
4.根据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建议和意见,双高办、财务处组织各项目组完成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汇总稿Ⅲ),并提交学院双高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阅。(责任部门:双高办、财务处、各项目组)
5.学院双高《建设方案》《任务书》定稿,学院“双高”相关材料印制、盖章和上传等工作。(责任部门:双高办、学院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请各项目组、相关部门按照此通知要求高质量推进《建设方案》修订和《任务书》编制工作。疫情防控结束后,学院将立即组织集中封闭工作,请大家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和微信工作群信息。
2.上述内容与《关于2020年寒假期间学院双高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双高”建设方案及建设任务的通知》不一致的,请以此《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