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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科研成果报奖工作流程



        

工作程序

工作标准

1.收集各种科技成果报奖信息

1.每天关注各级主管部门网站;

2.获取报奖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部门领导汇报。

2.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在办公平台发布各类科技成果申报通知

1.1个工作日内拟好科技成果报奖通知初稿;

2.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修改后发布。

3.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人严格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准备成果材料。

4.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初审

1.审核成果申报书是否符合填报要求、所报成果是否在评选范围内;

2.发现问题,1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成果申报人;

3.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于1个工作日内交回。

5.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审议参评成果。

6.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上报项目成果

将评审结果通过内部邮箱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7.办理相关手续

领导签字、加盖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公章或学院公章。

8.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终审

根据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期限,按时报备。

9.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领取并发放获奖证书

获奖证书领回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给获奖人员。

10.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将获奖证书及报奖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获奖通知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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