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字〔2022〕30号)要求,现进行2024年度上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统计原则
1.赋分过程客观公开。
2.赋分结果依据充分。
3.科研成果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或从事岗位工作相符。
二、统计依据
1.《淄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附件1)。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23版)》(附件2)。
3.《CSSCI(2023-2024)期刊(含扩展版)目录》(附件3)。
4.《CSCD(2023-2024)期刊(含扩展版)目录》(附件4)。
三、统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以来,我校教职工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四、统计程序
1.2024年7月11日至14日,个人登录新科研系统,录入上半年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上传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2.2024年7月15日至31日,各部门科研系统管理员,登录新科研系统,对个人提交的科研成果扫描件与录入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对录入出现问题的进行退回,在个人修改重新提交后,审核无误,点击“通过”。
3.2024年8月1日起,学校科研审核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各类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五、有关说明
1.科研成果统计采用新科研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个人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请申报人务必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佐证材料扫描件要求规整、清晰,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上传完整。否则,成果将不予认定。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研系统管理员务必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正确。各部门初审工作质量,已纳入2024年度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通报事项。
咨询电话:2348228 2342887
附件:(见平台公告通知)
1.淄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23版)
3.CSSCI(2023-2024)期刊(含扩展版)目录
4.CSCD(2023-2024)期刊(含扩展版)目录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高职研究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