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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坚持方向性。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要坚持立德树人,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将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贯穿课题研究始终。

2.突出导向性。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积极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3.注重科学性。准确把握科学研究的规律,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科学制定研究方案。按照有组织科研要求,打破校际、院系、学科边界,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合理组织研究力量,创新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

4.强化创新性。要着眼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理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提升资政能力。理论成果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成果要力求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专项项目。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一线中凝练问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鼓励但不局限于从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等方面;

(2)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黄河文化、廉洁文化等方面;

(3)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海洋强省、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双碳”、法治建设、知识产权等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方面。

2.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须按照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依据项目指南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我校仅可申报的专项项目为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详见附件1。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其中,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申报人须为我校学生工作人员、在岗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须满3年。

2.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人申报和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计算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

(四)限额要求

我校限报项目总数为7项,其中面上项目5项、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2项。

三、申报方式

(一)校内遴选

1.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B表)》(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淄博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附件5),于2023年12月23日前将电子版交所在部门。

2.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以上材料(附件2-5),并于2023年12月2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唐莉莉办公平台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3.学校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网上申报

1.收到推荐通知的申报人,通过“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网址及账号等信息另行通知。

2.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后,与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科研科联系以便及时审核。

联系人:唐莉莉  联系电话:2348228  


附件:

1.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申报指南

2.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B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淄博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审查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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