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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兼职教研员、兼职研究员的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科研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向高校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作为省教科院兼职教研员、兼职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根据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我校推荐名额为:

兼职研究员2人;兼职教研员8人(其中专业课不分专业限推荐5人、公共基础课不分类别限推荐3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理论修养丰厚,教学能力过硬,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从事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有明显的教科研成果。

(三)兼职研究员须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兼职教研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的选聘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省教科院对各市教科研机构、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择优聘用。

(三)对经选拔聘用的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省教科院颁发聘书,聘期3年。

四、工作安排

请申报者于8月28日前将《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表》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齐丽雅平台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

联系人:齐丽雅    联系电话:17860910338  地址:北校区立德楼9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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