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淄博市高新区科学技术局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上半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自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受理通知书和授权证书为准)期间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和授权(发明)的职务发明专利。
二、申报时间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2012年10月26日,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当半年度的专利资助申报资格。
三、申报资料
拟申请专利资助的部门和个人准备以下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专利原件、复印件分开装订)交至北区主楼923室,同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电子版《专利资助汇总表》(请发刘向丽、蔡军)邮箱)。
1.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发票、省内专利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盖章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淄博高新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在原有每件专利资助及奖励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奖励办法进行调整。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国际申请按照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每件资助15000元,获得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50000元(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000元,授权后每件奖励17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资助200元,授权后每件奖励8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资助200元,授权后每件奖励300元。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两年内不再享受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
3.按照《淄博高新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专利权人非淄博职业学院的不可申报。
附件:1.淄博高新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
2.淄博高新区专利资助汇总表
科技规划发展处/高职研究所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