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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院级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淄博职业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我院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培育和建设一批优秀的创新团队,加快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不断提升学院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学院研究决定,现组织院级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应依托学院重点发展的国家、省、院级重点(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具备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开展应用研究的水平和条件。鼓励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际需要,跨专业、系(院)组建申报。

(二)创新团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学术群体,也可以是围绕某一重点研究方向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分为科技创新团队(自然科学)和管理创新团队(社会科学)两个类别。

(三)创新团队中须有行业企业人员参与,团队组成人员原则上为57人,其中团队带头人1名。团队负带头人不能再参加其他团队,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创新团队。

(四)创新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近三年(2010 年至今)科研成果突出,达到下列标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 作为主持人完成(通过结题验收或鉴定)省级(指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自然基金项目、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省高校教改项目等)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 到账经费在51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1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5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主持人;

3. 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首位);

4. 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首位)或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已授权,首位);

5.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发表论文3篇或被SCIEI收录检索的论文1篇(不含会议论文)。

二、申报评审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按照《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217),见附件1)填写汇总相关材料,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初审;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答辩,择优确定拟推荐团队,报学院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申报材料包括:
1. 《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2);
2. 附件材料(一式2份);
3. 《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一式2份,见附件3)。
三、建设管理与验收
(一)获得院级创新团队称号者,由学院授牌,并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科技创新团队10万元/年,管理创新团队5万元/年。经费使用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院级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团队在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科研成果及转化、论文及学术著作等方面应有明确、合理的建设目标和计划,并有阶段性成果。

(三)团队所在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创新团队工作动态,制定并落实对创新团队的支持保障措施,协调解决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创新团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创新团队在建设期内,须完成《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建设任务。

(四)创新团队须每年年终向学院提供书面年度进展报告;建设期结束后提供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审与验收。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创新团队,学院将根据应用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建设期内未完成计划目标的团队,学院将取消相应称号,并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从团队带头人所在部门经费中部分或全部收回资助经费。

请各部门于201311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电子稿同时发办公平台邮箱)。

联系人:范苗苗   电话:2828228   地址:北校区主楼923

 

附件:1. 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2. 淄博职业学院创新团队申报书

      3. 淄博职业学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高职研究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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