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2012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办法》、《2012年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因考核数据需统计至年底,2012年12月产生的各类科研成果请在月底前随时补报)。
(二)类别
1.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在CRP系统“研究交流”栏目中发布的文章。其中,被SCI、SSCI、EI、ISTP、MEDLINE、CA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在CSCD、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请分别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含扩展版,请登录http://sdb.csdl.ac.cn/cscd_source.jsp,输入期刊名称查询)、《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2012-2013》(含扩展版,见附件1、2)、《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见附件3)查询后确定。
2.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及教辅。
3.获奖的科研成果。
4.立项及通过鉴定(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
5.已获授权的专利。
6.横向合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统计要求
(一)统计程序
1.个人填写《2012年度教师科研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交所在部门审核。
2.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填写《2012年度淄博职业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并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后报送。
3.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逐一核对原件确认,反馈各部门无异议后报学院。
(二)成果复印件说明
1.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所在页。
2.专著、教材及教辅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前言、后记、目录。
3.获奖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或公布文件。
4.通过鉴定(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复印件包括:成果鉴定证书或结题报告书;立项科研项目复印件包括:课题申报书、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横向合作技术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经费到账证明并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横向课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6)。
5.授权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三、几点说明
(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统计。
(二)通过鉴定(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个人所得分值,按照鉴定证书(结题报告书)所列人员位次赋分;立项未结题项目折半计分。
(三)按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有关要求,学会、协会等非政府部门立项的课题及授奖成果降一级统计。
请各部门于2012年12月18日前将本部门的《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稿1份(电子稿请发办公平台张森、刘向丽、蔡军、范苗苗邮箱)及科研成果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报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
联系电话:8228 6623 8032
地 址:北区主楼923室
附件:1. 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12-2013)
2. 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12-2013)
3.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
4. 2012年度教师科研情况统计表(个人填写)
5. 2012年度淄博职业学院科研成果汇总表(部门填写)
6. 淄博职业学院横向项目登记备案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高职研究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