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鲁教科处函〔201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并同时对在研项目进行清理检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3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高职院校只可限额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本年度分配我院限额申报指标共6项(科技、人文社科计划项目之和)。请各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议,择优报送,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项目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附出资证明(见附件3;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数额应注意与此一致。
(三)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近三个月以内的查新证明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四)对存在下列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5;一式3份,双面打印),交所在部门审核汇总。
(二)各部门填写《2013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7),连同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与规划发展处张成涛、范苗苗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请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8、9),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
(二)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完成,请各部门务于2013年2月26日将申报材料及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交科技与规划发展处科研科。
联系人:张成涛(科技) 范苗苗(社科)
电话:2828228 地址:北区主楼923室
附件:
1. 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2.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3. 经费来源证明书
4. 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5.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6. 2013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 2013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8.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9.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高职研究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