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9年度淄博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为2019年度(以发表时间为准)完成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内部资料发表,或被各级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调研文章、专题调研报告等。专著、领导讲话、文件、会议材料、理论文章、评论和新闻稿等不列入参评范围。
二、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上级部门共分配我院5篇名额。我院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成果进行校内审核,若超名额将择优选取报上级主管部门。
2.区县政府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署名的文稿(包括联合署名的文稿)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评选标准
侧重评价成果服务政府决策效果,包括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在相关会议提出推进意见,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文件。
四、申报材料
1.《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2. 参评成果电子版及证明进入决策材料的扫描PDF版;
3.《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汇总表》。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2月29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发送至办公平台齐丽雅邮箱。
联系人:齐丽雅 联系电话:17860910338